香港中通社4月4日电(记者 卓隆)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日前在台湾参加“台独”组织举办的有关会议并公然鼓吹“港独”言论,引发香港各界人士连日来持续的强烈谴责。4日,有香港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中通社采访时指出,戴耀廷的言论涉嫌触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中的“煽动意图”罪,特区政府应严正执法。当天继续有市民请愿,要求香港大学革除戴耀廷的教席。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马恩国大律师表示,“港独”的言行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严重违反香港特区有关法律。
马恩国指出,香港基本法第一条开宗明义,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列明,“煽动意图”罪包括任何“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言行。因此,戴耀廷在台湾公然宣扬所谓香港“独立建国”的言论,已很有可能构成怂使他人不遵守基本法第一条推动“港独”。
马恩国表示,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是亘古以来的事实,这个事实不存在任何改变的假设性,戴耀廷即使“想像未来”亦不能违反基本法第一条。“港独”妄顾香港整体利益,香港警方应展开调查及搜证,特区政府律政司也应积极研究提出检控的可能性。
马恩国认为,作为一名大学法律学者,戴耀廷一边在港教授学生宪法,一边在台湾公然宣扬所谓香港“独立建国”的言论,行为绝对不适合,并伤害民族感情,事件已严重损害香港法律界的形象。
“戴耀廷此次事件已说明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充满逼切性了。”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丁煌大律师认为,目前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出现了真空,导致“港独”或其他违反宪法的反对声音一直屡禁不绝,这是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迟迟未能立法造成的恶果。
近日,戴耀廷声称自己不赞同“香港独立”,也不会推动“民主自决”的公投。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民建联)会务顾问谭耀宗认为,戴耀廷的澄清前後矛盾,只是面对舆论批评而临时作出的“补镬”(补救)行为。
谭耀宗表示,戴耀廷如真心不支持“港独”,就不会跑到台湾参加“台独”组织举办的会议并发表“港独”言论。戴耀廷提出大众想像“港独”的可能性,这样的行径已等同支持“港独”。
谭耀宗希望通过戴耀延此次事件,全香港社会再一次坚定地向“港独”分子表达对“港独”零容忍的态度,“香港市民要明白‘港独’对香港并无好处。”
连日来,香港各界人士透过受访、撰文、抗议请愿、联署签名,强烈谴责戴耀廷鼓吹“港独”的言论。4日当天,再有一批来自新界的香港市民游行请愿至特区政府总部,要求香港大学革除戴耀廷的教席。
新界社团联会副会长陈平表示,戴耀廷为人师表,但鼓吹青年违法,未能以身作则。香港大学受特区政府公帑资助,戴耀廷“食君之禄”却危害国家安全,情况绝不理想,应马上革除戴耀廷的教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