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24日电 香港交易所24日宣布,为拓宽香港上市制度而新订的《上市规则》条文将於4月30日生效,有意按新制度申请上市的新型及创新产业公司可於同日提交正式申请,预计首批公司将在6月或7月根据新制度上市。这是继H股後,香港资本市场25年来最大的改革。
据新华社报道,当日港股收市後,港交所举行发布会,公布修改後的上市制度。作为上市改革的一部分,港交所在《主板上市规则》新增三个章节并对现行《上市规则》条文作相应修订,允许未能通过主板财务资格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为寻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资及国际公司设立新的第二上市渠道。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经过四年不懈努力,港交所终於推出了新的上市制度,迎来了香港资本市场激动人心的新时代,香港资本市场将更加与时俱进、更具竞争力,这一重大改革将让香港成为孕育创新公司的摇篮。
根据新的规则,港交所认同尚无收益的公司及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均有潜在风险,因此提出加设适当的措施保障投资者,包括界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的详尽准则、提高市值要求,以及加强披露规定。
对於尚无收益的生物科技发行人,港交所会采取措施并且简化除牌程序,限制公司对其主营业务做出根本性变动。对於拥有不同投票权的发行人,保障措施包括对不同投票权的权利施加限制,实施保障同股同权持有人的投票权的规定,以及提高企业管治要求。
李小加表示,由於生物科技属专业界别,港交所正在或已经邀请业界专家组成生物科技谘询小组,在港交所审阅生物科技公司的新上市申请时提供意见和协助。该小组为谘询性质,港交所只会在有需要时谘询个别成员意见。
他也指出,公司企业也可能有正当的商业及竞争理由需要持有不同投票权,港交所计划於2018年7月31日或之前就此另外再谘询市场意见。他预计,未来新来港上市的企业中,生物科技公司的数量会更大,而“同股不同权”公司的规模会更大。
港交所於今年2月13日启动上市规则改革公开谘询。港交所共收到283份来自广泛界别的回应意见,其中96%支持全新的生物科技章节,84%支持全新的不同投票权章节,96%支持全新的第二上市章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