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1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法例规定最少每两年检讨一次的最低工资水平,於去年5月1日起由每小时32.5元调升至每小时34.5元,最低工资委员会正筹备新一轮检讨工作。最低工资委员会昨日宣布,由即起展开为期六星期的公众谘询,邀请社会各界,包括公众及相关组织,就委员会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提供意见。根据统计处的数据显示,去年5月至6月共有26,700名雇员仅领取最低工资的薪酬水平,物业管理、保安及清洁服务业的每小时工资中位数只有41.8元,属最低薪行业。
委员会将按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进行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工作。委员会除研究和分析相关的统计数据,亦进行广泛谘询,以全面考虑社会各界对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意见,相关参考资料及数据已上载委员会网页(www.mwc.org.hk)。
去年2.6万人领最低工资
委员会表示,该些资料及数据只作参考之用,并不代表委员会已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建议有任何既定立场或作出结论。公众及相关组织亦可参考政府统计处发表的《二零一七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报告》,详情可浏览政府统计处网页(www.censtatd.gov.hk)。
根据《二零一七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报告》,去年5月至6月全港26,700名雇员仅领取时薪34.5元的最低工资水平,另有1万人比最低工资多,但少於35元。
以行业划分,物业管理、保安及清洁服务业的时薪中位数及下四分位数(由最低薪起计第25%)仅得41.8元及37.5元,是各行业中最低,其次为饮食业的47元及42元,而全港整体的相应水平分别为68元及48.1元。
数据亦指出,物业管理、保安及清洁服务的雇员人数多达24.2万人,占雇员总人数的8%,是全港第四大行业。由此可见,若改善该行业的工资待遇,将大收扶贫之效。
委员会欢迎社会各界於下月20日或之前,就有关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透过委员会网页的电子表格、传真(2110 3518)、电邮([email protected]),或邮寄(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楼最低工资委员会),向委员会提出意见。
根据《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委员会的职能是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报告。委员会在执行其职能时,须要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要顾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