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9日电 香港与荷兰9日在香港签署谅解备忘录,设立两地青年双边工作假期计划,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谅解备忘录规定,双方青年人可以透过该计划申请签证,在荷兰或香港逗留最多12个月。在工作假期期间,参加的青年人可从事工作以赚取旅费,或修读短期课程。双方每年各有100个名额。
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与荷兰驻香港总领事吕安微,在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与荷兰王国首相马克?吕特见证下,在香港礼宾府共同签署了该协议。
罗致光说,工作假期计划除了可扩阔视野,亦给予香港及荷兰的青年人一个在外地文化下获取生活和工作经验的机会,相信是次安排将进一步加强香港和荷兰的双边关系。
吕安微鼓励青年人充分利用计划所带来的机遇。她亦认为,计划会协助双方更深入了解彼此的文化,并加强今後的关系。
荷兰是香港第13个双边工作假期计划签署方。自2001年起,香港已先後与新西兰、澳大利亚、爱尔兰、德国、日本、加拿大、韩国、法国、英国、奥地利、匈牙利及瑞典订立工作假期计划。至今已有超过8.5万名香港青年参与计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