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4月4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航拍机应用日益普遍,但衍生安全风险及私隐问题。民航处就本港使用无人驾驶飞机系统的规管展开公众谘询,拟按照无人机的重量及其风险订立规管,重量少於二百五十克的无人机可豁免注册,而重量七公斤以上及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无人机,除了需要注册,其操作员更要通过民航处的安全评估,而且只限日间操作。
民航处去年委聘顾问研究无人机的规管工作,昨日起展开为期三个月公众谘询。顾问报告指出,现时全球未有划一标准规管无人机,但认为无论消闲或商业用途,都应以风险为本去分类规管,顾问提出六项建议,其中认为要建立无人机注册制度,由民航处建立一套网上注册系统,超过二百五十克的无人机需要注册,否则不得操作,机主要提供香港身分证或护照的全名、手机号码、地址等联络资料,以及无人机的制造商、型号和序号等,已注册的无人机将附加标签识别,民航处会向机主为每部无人机发出一个独一无二的注册号码。
顾问建议,二百五十克或以下(甲1类)的无人机较细小,风险较低,一般不会导致他人严重受伤,建议豁免注册。二百五十克以上但不超过七公斤(甲2类)无人机需要注册,但连同甲1类都不用事先获民航处批准才可操作,只需远离机场和在日间使用。
七公斤以上但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乙类无人机,低风险但要管制,操作员要经过民航处安全评估才可操作。而较高风险的丙类无人机,重量超过二十五公斤,在港不常见,国际民航组织将在二〇二〇年订定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安全标准,建议民航处待国际民航组织公布标准後再决定。
无人机不时引发侵犯个人私隐问题,顾问认为配备摄录功能或装置的无人机,不论重量都应一律注册,本港私隐专员公署亦有就无人机使用发出指引。有意见认为无线电遥控机与航拍机不同,应可豁免注册,但顾问认为产生的风险一样,应予以相同注册规定,而国际间暂未有统一做法。
近年开始流行玩无人机竞赛,有社会人士认为相关活动在户外设有安全网内进行,应予以放宽,但顾问认为这类无人机时速高达一百至二百公里,有些国家甚至只容许在室内进行,认为公众应加以讨论。顾问又提出,现时在机场、直升机坪、维港和人多地方不得操作无人机,建议划作禁飞区,但人多地方较难界定。
民航处将在二〇一八至二〇年制定短期规管措施,先规管甲类及乙类无人机,二〇二〇年後推出中长期框架,公众谘询期至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