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假信息听证会●第五天
律政部指“人权观察”若在特委会前供证,有机会辩护和阐明它的观点。它可以在有本地与海外媒体在场的公开场合,直接与新加坡代表对话。但在得知须回答有关报告的问题后,就改变主意。
国会特选委员会曾邀请维权组织“人权观察”出席听证会供证,但它却表示“有无法更改的出游计划”,未派代表出席。律政部昨天发表声明,对人权观察组织的决定表示“失望但也不足为奇”,指该组织一贯传达对新加坡具有偏见且不实的内容,知道有关报告站不住脚所以选择不到新加坡公开维护它的立场。
人民行动党政策论坛和以色列的观察组织ngo monitor 昨天在听证会上皆对“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提出批评,指它所刊登的报告《杀鸡儆猴:新加坡压制言论与集会自由》传播不实内容。
国会特委会主席张有福昨天在行动党政策论坛(pap policy forum)代表、国会议员维凯和ngo monitor会长杰乐斯坦伯格(gerald m. steinberg)供证后,透露特委会曾邀请人权观察前来,并公开国会秘书处与人权观察就此邀请的几轮交涉记录,包括人权观察原本回复将派代表出席23日的听证会,国会秘书处询问是否可参加27日的听证会,但对方表示只能在23日出席。
国会秘书处于是在13日的答复中同意这个日期,并表示有关代表应针对《杀鸡儆猴》报告中的问题作出阐述与回应,包括针对“自由表达”的课题。
隔天,人权观察却表示其代表有其他出游计划,行程无法更改,提议呈书面证据,或在新加坡或伦敦与政府人员会面。国会秘书处回应表示可在3月15日至29日之间的任何一天派另一名人员出席听证会,或安排视像会议,并表示可承担对方来新的费用。
人权观察19日回复表示无法参加听证会,也没有接受视像会议的安排。
张有福昨天指出,要求人权观察供证的邀请依然成立。若它决定出面或通过视像会议供证,可联系特委会。
律政部昨午发声明说,特委会接获对人权观察的严重指控,包括它的董事部如何被委任、捐赠者的影响力、它与美国外交政策机构的联系、以及它在《杀鸡儆猴》报告中的不实内容。
律政部说:“人权观察标榜它是一个独立、客观且透明的人权组织。在特委会前供证,它有机会辩护和阐明它的观点。它可以在有本地与海外媒体在场的公开场合,直接与新加坡选出的代表对话。此外,它在特委会前的言论也会享有国会特权法令的保障。”
律政部指出,人权观察原本表示能出席,在得知须回答有关报告的问题后,就改变主意。
人权观察去年发表的《杀鸡儆猴》报告,指新加坡严重限制言论与集会自由。行动党政策论坛在书面陈情中指出,人权观察引述的例子似乎是在指政治论说可利用不实指控。例如,在举出鄞义林诽谤李显龙总理的案例中,制造出鄞义林是因反政府的观点而被控诽谤的假象。而事实上,他是因不实指控总理挪用公积金公款而被起诉。
行动党政策论坛指出:“刻意散播假信息可严重影响民主、削弱国家体制,影响价值观……我们不能允许这类假信息散播,这类假信息可散播到很广的范围,尤其在数码时代。”
针对供证时为何以人权观察这份报告为例子,维凯受访时指出,很少有报告会指刻意散播假信息是可接受的,他们想以此报告为讨论点,强调刻意散播假信息可危及社会。
国大法律系教授张黎衍:
数码时代 绝对言论自由弊大于利
罗列各家看法供民众自由选择的“观点集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绝对言论自由阵营推崇的主要理论。不过本地著名法律教授张黎衍指出,这套源自20世纪初期美国的论述放置在现今的数码时代里,已不足以支持言论自由,蓄意攻击民主制度的伪造信息必须受到管制。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教授张黎衍昨天在国会特选委员会公开听证会上推翻“观点集市”理论时说,现在的传播媒介与过去截然不同,观点自由集市理论需要人人理性思考、平等接触所有观点才能正常操作,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据她分析,言论空间出现的四大问题包括:冲动、不辨真伪,没有审慎评估就接受某种论点;凭感觉而非理性思考作出判断;只顾推销自家意识形态、排斥他人主张;受金钱或政治利益驱使、蓄意散播假新闻。
张黎衍指出,这些现象显示绝对言论自由弊大于利,人们有必要进一步区分哪些言论值得保护,哪些不值得保护,这包括散播仇恨和削弱民主制度的伪造信息。
她后来接受媒体访问时进一步说:“网上内容不会轻易消失,其后果也显现于现实世界。我向来坚持的立场是,我们通过不同媒介相互沟通,如果在某个平台做出的言论会影响现实世界,就应该受现实世界的法律条规约束。”
曾担任官委议员的张黎衍主要研究宪法与人权法律,是本地著名的法学专家之一。对于政府思考立法对付蓄意伪造信息,张黎衍认为,若政府最终选择这个途径,对于虚假信息应该采取“非常狭窄”的定义,并根据触犯条例者的意图和影响严重性等元素,判断刑罚轻重。
她受访时说,这将展现政府严正对付假新闻问题的态度,但同时对蓄意攻击和疏忽犯错这两种性质不同的虚假信息进行区分,不可混为一谈。有人转发(含虚假信息)的推文时,若政府决定追究法律责任,罪名应该是比较轻的,在判刑阶段应该适当调整。”
蓄意伪造的网络信息具体应如何定义,是此次听证会乃至舆论更广泛的假新闻讨论中,频频浮现的关键问题。对此,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听证会上也征询张黎衍的专业意见。
尚穆根以引导供证方式指出,现有法令在不同环节都有注明虚假信息的定义,法院有能力辨别真伪,律师一直以来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分辨虚实并不困难。张黎衍回应时表示同意,并指出:“这是程序问题,有的事实比较容易证实,有的比较难,但我们得这么做。”
另外,自发设立事实核查网站confirm.sg的空军飞行员克帝(gaurav keerthi)昨天出席听证会时,也对立法提出与张黎衍相似的观点。
他说:“我希望法律条文的措辞不会影响那些误解情况而发表不实论述的人。有些人的表述虽然有误,但他们愿意学习,与他人交流意见,立法不应导致他们害怕参与网上讨论。”
专家建议政府设特委会
监督选举期间信息传播
民众在选举和公投中做出的决定会对国家未来产生深远影响,在国外势力如今有能力利用科技散播伪造信息左右选民情绪的背景下,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许林珠博士建议政府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监督选举期间的信息传播。
她在以个人名义提呈的书面陈情中指出,我国目前有多条法律监管大众传媒和互联网平台,以及对付离间社群和威胁内部安全的行为,这包括广播法令、公共秩序法和内部安全法等,因此集中论述成立“选举媒体监督委员会”的意义与运作方式。
许林珠说,一旦发现国外势力操控的信息传播,并且传阅量高于一定门槛后,这支由国会委任、退休法官和学者组成的独立委员会将展开调查。委员会有权下令停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并发布声明通知选民。
不过,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听证会上,质疑许林珠不主张删除虚假信息,以及只在竞选期间启动对付假信息工作的观点,两人就此陷入激烈交锋。
尚穆根措辞严厉指出,许林珠并非律师出身,不认为她“有资格说政府已有这些那些法令,因此政府处于良好的位置,需要或不需要这么修订法令”。
对此许林珠回应道,现有法令能有效应对威胁。“我不认为有必要在这方面制造变革性变化……而是提出对竞选期而言相当严格的新建议。”
许林珠事后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她本月初提呈书面陈情,论述以不确定政府能有效下令科技平台撤除造假信息为前提,不过从特选委员会如今发出的信号来看,他们对立法的效用还是比较乐观的。对于明显颠倒是非黑白的虚假内容,她同意有必要删除。
许林珠说,科技平台众多,包括政府鞭长莫及的媒介,要求它们及时撤除虚假信息并不容易。
“证明立法有效是特选委员会和政府的责任。若他们建议立法并落实,但没有成效,那将是嘲弄法律,对所有人来说都很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