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女三人被指向27岁女郎施酷刑,涉嫌用热水泼她身体,大女儿更是被指将热水和其他滚热物质直接泼向她下体,严重伤害女郎,结果全被控上法庭。
三名被告是母亲哈丝玛(67岁),以及两名女儿哈丝妮扎(37岁)和哈丝莉达(31岁),三人一个多月前被控后还押心理卫生学院接受精神状况评估。哈丝妮扎和哈丝莉达完成评估后获得保释,哈丝玛目前仍还押心理卫生学院接受评估。
哈丝妮扎和哈丝莉达的案件昨天过堂,当法庭书记念出她们的名字时,她们从公众席走进犯人栏,神情镇定。
警方主控官通知法官,伤者仍在医院,医药报告未完成,可能需要一段很长时间。
陈俊良律师和黄国颜律师义务代表哈丝妮扎和哈丝莉达。他们也是哈丝玛的代表律师。
陈俊良告诉法官,哈丝玛的精神评估未完成,目前仍还押心理卫生学院。
律师说,哈丝玛的案件定本月22日过堂,希望三名母女的案件一起过堂。
法官听了控辩双方的话,案展4月26日再过堂,姐妹俩各以3万元保释。
母女三人目前各面对一项以滚热物质严重伤害他人的控状。一般相信,她们可能面对更多控状。
案件发生在去年至今年1月16日间,位于兀兰70通道第714座组屋2楼的一个单位。母女三人住在那里。
据了解,伤者奴莎蒂嘉(27岁)案发时跟她们住在一起。
根据控状,哈丝玛涉嫌在2017年某日,在住家重伤奴莎蒂嘉,不但用热水,还用滚热物质泼她的身体。
哈丝莉达则被指在去年某日,在住家将热水泼在奴莎蒂嘉身上,导致她受重伤。
哈丝妮扎更被指在今年1月2日至16日间,在住家将热水和其他不知名液体直接泼向奴莎蒂嘉的下体部位。
控状指母女三人导致奴莎蒂嘉被烫伤,可能危害她的生命。
由于案件在提控阶段,因此详情不得而知。
据知,奴莎蒂嘉相信是向邻居求救时,邻居报警揭发此事。
奴莎蒂嘉当时被送进医院,伤势相当严重,目前还没有出院。
一旦罪成,母女三人各可被判终生监禁,或坐牢长达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