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月燕指保险箱内存有超过10万元的现金,是她过去30年来当报贩所赚的血汗钱。她解释,因为嫌麻烦,所以才没有将钱存进银行的习惯,都是放进家中保险箱。
淡滨尼组屋大年初三遭宵小光顾,被偷走包括存放在屋内的10万新元现金、各国货币、金项链、金手镯和一大叠红包等;警方提供电眼画面让女屋主认人,对方才发现干案的竟然是常上门拜访的友人,对方干案时抬着她超过10公斤的保险箱从楼梯逃走。
警方前晚发出文告,指星期四(7日)晚上7时50分左右接获报案,位于淡滨尼组屋第498b座组屋的一个五楼单位遭人破门行窃,一名39岁男子隔天被捕。
被捕男子是许鸿利(译音),昨天在破门行窃的罪名下被控。控状显示,被告于2月7日下午12时32分至1时16分之间,用锁匙打开门进入失窃单位,偷走10万元现金、600令吉(199新元)、4000泰铢(172新元)、价值4000元的金项链和金手镯;价值1万元的9条项链、2枚戒指和3个手镯;一个存有50元银角的扑满和多个总值800元的红包。
被告目前还押勿洛警署接受调查,本案展至15日再度过堂。一旦罪成,破门行窃者可被判高达10年的监禁。
记者走访失窃单位,屋主朱月燕(60岁,报贩)受访时表示,被告是前女婿的朋友,两年多前常来家中找女婿,一周至少上门一次。自从女儿和女婿在一年多前离婚后,就再无往来。
朱月燕说,事发当天是年初三,一家三口都已经开工去上班,因此家中无人。
她说:“当天早上我出门工作,下午5点多回到家时,也没发现家里有东西失窃,因为门锁没有被破坏,屋内也没有被翻箱倒柜的痕迹,直到我去房间,看见保险箱不见了,才发现屋子进贼了。”
朱月燕指保险箱内存有超过10万元的现金,是她过去30年来当报贩所赚的血汗钱。
她解释,因为嫌麻烦,所以才没有将钱存进银行的习惯,都是放进家中保险箱。
案发后,警方便透过电眼所拍下的画面追查,还曾拿照片来让朱月燕认,她才发现是熟人所为。
她说:“警察还说他(被告)是抱着保险箱走楼梯离开,那保险箱很重,应该超过10公斤。”
回想前阵子发生的红包钱“离奇”失踪事件,朱月燕怀疑也是被告所为。
朱月燕透露,女儿曾在1月31日带回一封公司发给她的红包,里面装有110元,女儿回家后就随手将红包放在房内的桌上,后来红包不翼而飞,女儿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弄丢。
年初一那天,朱月燕指和家人吃完晚餐后便到春到河畔逛逛,女儿把之前她给的红包收在抽屉里,但没有上锁。后来,红包封虽然还在,可里面的数百元却不翼而飞。
朱月燕表示,今后除了更换门锁以外,也将把钱定期存进银行,并考虑在家中安装电眼,确保安全。
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记录,被告名下有一家追债公司,而朱月燕的女儿和女婿都是该公司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