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修正的跨境铁路法案(cross-border railways bill)原本禁止资产管理方和跨境铁路营运方把商业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反馈者担心这将阻止金融机构提供融资,进而影响地铁和高铁项目的商业活力,国会特选委员会同意解除这项限制,但规定合同转让必须获得交通部长的批准。
这项修改意味着资产管理方和跨境铁路营运方在融资时,将有更大的灵活性和空间。
新柔地铁系统和新隆高铁分别预计2024年底和2026年底前投入运作。上述法案旨在支持新隆高铁和新柔地铁等跨境项目的建设、营运和管理等事务,以及建立起安全框架。
法案去年10月提出一读,并在隔月提出二读后交由以国会议长陈川仁为首的八人国会特选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审查。
特委会过后共收到五份书面陈情,其中四份是有意竞标新隆高铁的公司职员,另一是个人代表。特委会就反馈提出意见,并在五天前(14日)提呈报告给国会。
书面陈情多数支持法案,有的只是要求澄清条款,但其中四份都表示关注合同转让的限制,因为任何转让将视为无效,融资将因此面对困难。
根据法案,相关业者不能把通过竞标所得、由新马政府颁发的合同当成融资的抵押。
特委会认同反馈者对融资的顾虑,但表明原本禁止合同转让有其重要意义,即必须确保政府知道任何权利、利益或权益的转让。
为了平衡这两个目的,特委会同意修正法案,但规定任何转让须得到部长的批准。
法案一旦通过,陆路交通管理局将负责监管新隆高铁和新柔地铁等跨境项目,以及委任业者负责兴建、营运、管理和维修等事务。
它也将受委在发生恐怖袭击或自然灾害等干扰服务运作的情况时,负责协调国内及跨境铁路的安全事务。
新隆高铁全长约350公里长,届时往返我国和吉隆坡只需9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