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13日电 (记者 黎金良)香港2014年非法“占中”策划者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以及另外6名组织者被控多项涉及“公众妨扰”罪的案件,预定今年11月19日开审。
案件13日继续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审讯前覆核。涉案9名被告当天早上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他们分别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名。当中,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同时被控3项罪名。
针对辩方提出撤销部分控罪和分案处理,法官当日颁下判决,驳回有关申请,并为案件排期於今年11月19日开审,预计审讯需时约20天。而预审日期则定於今年9月17日。
法官颁下判决时指,参考过往案例,认为第3项控罪“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在普通法中获承认,而且并不违宪,同时不影响言论自由等权利,控罪并非涉不公正或随意。此外,对於辩方所指第2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与第3项控罪重复,法官认为两控罪为不同指控,案情亦有所不同,故不认为控罪有重复。
2014年9月爆发的违法“占中”行动历时79天,示威者占据金钟路面,之後扩散至铜锣湾和旺角,期间发生阻街、袭警、破坏公物、阻差办公及违反法庭禁制令等刑事罪行。根据香港有关法例,“公众妨扰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囚7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