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12日电 香港《文汇报》12日发表题为“吸取血的教训 让加强监管落到实处”的文章,全文如下:
临近新春佳节,本港日前发生一起严重巴士意外,导致19人死60多人受伤。从传媒报道的情况观察,涉事司机驾驶车速过快及驾驶态度存在明显问题,有可能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而该地点道路设计不完善、巴士公司管理需要改进、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等等,都是值得检讨的重点。近20年来,香港发生过多起死伤严重的巴士意外,几乎每起重大车祸都有共同之处,但事後提出的检讨措施却未能一一落实。广大市民在对不幸者给予哀悼和慰问的同时,更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和巴士公司深入调查事故原因,真正吸取血的教训,切实采取改善道路设计、加强事前监督、强化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措施,以最大的努力,杜绝类似意外的重演,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
总体而言,香港是一个交通有序及安全的城市。不过,20年来不时发生严重巴士意外事件,令人倍感伤痛。1998年的大年初三,湾仔杜老志道天桥上一辆巴士因转弯过快而出事,导致5死58人受伤,令当年的新春时节蒙上阴影。不料类似的悲剧在今年又再发生,目前已经令19人丧生,10多人危殆,数十个家庭在佳节来临前遭此不幸,实在令人痛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对此表示,将委托法官主持独立调查,就香港道路安全、驾驶安全及巴士营运方法等方面,找出事故的原因,这是很有必要的举措。
多位道路交通安全的专家初步认为,此次事件至少暴露出三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有关巴士公司在对司机的安全驾驶教育和监管方面做得不够,从传媒报道的情况看,“十次肇事九次快”,与98年的事故一样,车速过快应是此次严重意外的主因之一。值得深思的是,98年以来历次巴士严重意外的教训,为什麽还没有被真正吸取?而且,巴士上虽然安装有行车记录仪,但为什麽不能仿照小巴那样,安装超速警示装置?显然,巴士公司在这些方面的监管存在缺失,对司机安全行车的教育和监管都明显不足;其次,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也有待加强。作为大型公共交通车辆的驾驶者,对众多乘客负有安全责任,就应该具有相应的驾驶水平和一定的素质要求,还要有良好的驾驶记录。政府在发给此类车牌时,应该对其提出一定的要求,比如某些驾驶态度不好、受到法庭判罚的,就不符合条件,不宜成为大型公交车辆,包括巴士及旅游车的驾驶员。但目前还没有这样的限制,反映出有关部门对此监管不足;还有,出事道路的车速限制是否合理,也是需要检讨的方向之一。
此次严重交通意外令香港社会感到悲痛的同时,也使广大市民更加关注香港在公交安全领域上存在的问题。巴士意外一旦发生,将造成严重的伤亡,一宗也嫌多。已经发生的多宗严重事故,原因何其相似,实在令人不能接受!如果血的教训没有真正被吸取,前车之鉴没有被有关部门和巴士公司重视,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就不能切实得到保障。期待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启动调查,在找出事故原因的同时,更要具体落实一系列的改进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市民真正安心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