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 香港继续发展普及金融,金管局昨就《虚拟银行的认可》指引修订本作谘询,谘询期由即日至3月15日结束。金管局副总裁阮国恒昨出席记者会时表示,新修订包括申请牌照的公司不限於金融机构,虚拟银行不应设最低户口结余要求,或徵收低户口结余的收费,申请时亦要提交结业时的退场计划等,另外资本要求为不少於3亿元。金管局预期於5月发出新指引。据悉微众银行、平安科技亦有意申请。
阮国恒表示,经营虚拟银行相关的牌照不限於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科技公司亦可申请相关牌照,而《虚拟银行的认可》指引阐释局方发牌予虚拟银行在港经营的原则,当中2000年制定的指引的基本原则依然合适,包括规定虚拟银行需提出具体及可信的业务计划、妥善管理虚拟银行业务涉及的风险、公平待客,以及维持与虚拟银行的性质和营运规模相称的充足资本。
阮国恒称,本港虚拟银行主要提供零售个人银行业务,主要服务零售层面,为个人客户及中小企提供服务,包括网上开?、网上贷款、网上保险产品、快速支付及转账等,他又指金管局对虚拟银行的监管会较看重科技及保安风险,要求银行妥善管理科技风险,有需要会进行独立评估。
监管原则看齐传统银行
另外,阮国恒亦提到,虚拟银行虽然不设立实体分行,但可以设立客户支援中心,同时为顾及个人或中小企客户的需要,不应设立最低户口结余要求或徵收低户口结余收费。同时,虚拟银行应以本地注册银行形式经营,与现有对经营零售银行业务银行的处理一致,虚拟银行亦需遵守适用於传统银行的同一套监管原则及主要规定,惟部分规定须因应虚拟银行的商业模式作出适当调整。
由於虚拟银行并无实体分行,有外界担心风险问题。阮国恒指,虚拟银行资本要求为不少於3亿元,同时仍需要遵守传统银行同一套监管原则。金管局助理总裁(银行监理)陈景宏补充,相关资本要求旨在平衡为公众提供保障及业界发展,同时虚拟银行亦需参与存款保险制度。
金管局:逾10公司有兴趣
阮国恒又指,若海外科技公司想在本港设立虚拟银行,则先要在港设立一间中间控股公司才能申请虚拟银行牌照,以做好风险管控。他指,目前已收到超过10间金融机构表示有兴趣设立虚拟银行,当中有一半为金融机构、一半为科技公司,全部皆达到金管局要求,他重申期望年内正式引入虚拟银行在本港营运,至於发牌数目要视乎市场兴趣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