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2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多项条例决议案,其中为工伤雇员及订明职业病患者提供更佳的医疗费保障,可索还医疗费的每天最高限额提高,下星期五起生效;另通过加强打击滥收介绍费的职业介绍所等。
按《雇员补偿条例》及《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住院或门诊治疗的可索还医疗费最高每天限额,由二百元,上调至三百元,而同一天接受住院及门诊治疗的可索还医疗费最高每天限额,则调高至三百七十元,较现时多九十元。劳工处指经修订的数额,足以支付工伤雇员及订明职业病患者在公立医院或诊所求诊时所需的费用,包括诊金、治疗、药物及入住医院等费用。
至於《2017年雇佣(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增加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及滥收求职者佣金的最高刑罚,至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并将职业介绍所滥收佣金罪行的适用范围,扩展至持牌人之外人士,包括管理层,以及将检控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及滥收佣金罪行的时限,由现时六个月,延长至罪行发生後十二个月内。立法会亦通过提高法律援助财务资格限额百分之四,即普通计画的财务资格限额提高至约三十万元,辅助计画的限额加至约一百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