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2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 继沙梨头海德大厦早前启动重建,本澳多年来累计仅四座旧楼成功经百分百业主同意、且有发展商承接重建的个案。街总副理事长陆南德直言,旧楼区区都有,中南区及北区尤其多,惟政府未能发挥主导角色,现时提出重建旧楼多由民间自发,故未来应重建哪区旧楼先好,仍是未知之数。促请政府推出更多诱因,改变困局。
四千幢楼老化加剧
陆南德指出,本澳三十年或以上楼龄旧楼达四千多幢,且老化情况加剧,衍生种种居住及安全问题,成功重建个案并不多。就四幢成功重建个案看,推动过程困难重重,一是业权比例需经百分百同意,二是税务重复徵收,三是建筑费非一般小业主所能承担,四是成本效益并不吸引发展商投资,尤其是重估价值的特别印花税。以上主因皆窒碍小业主及发展商参与旧楼重建的意慾。
改善社区居住环境
目前《重建楼宇的税务优惠制度》法律草案基本完成,并将立法。陆南德称,政府唯有提供具吸引力的条件,方能鼓励业主配合重建。建议政府对重建楼宇的小业主在取回新单位时不更改业权人姓名下,因不涉及楼宇买卖,政府能豁免他们的财产移转印花税、物业公证及登记费用。
同时可向承建商提供税务优惠,下调重估价值的特别印花税的百分比,并提供信用保证协助承建商取得银行较高融资额,鼓励更多旧楼小业主及发展商参与旧楼重建,藉以改善社区居住环境。
保障业主私有产权
都市更新委员会下设的专责小组已提出降低旧楼重建业权比例,以助旧区居民开展旧楼重建。陆南德认为,政府须加快分析及全面检视,相关法律出台时应同时加入物业估价准则、业权收购补偿赔偿、安置安排、仲裁及上诉机制等内容,全面保障小业主的私有产权。
坊间近年推动这四座旧楼重建过程困难重重,他期望政府新一年能调整思维,推出更多诱因,切实鼓励广大旧楼小业主及发展商参与重建旧楼,改变社区格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