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26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77岁万宁前女清洁工李淑卿,去年在荃湾分店带走一卷印花,翌日归还,被控一项盗窃罪,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表示,本案其中一个关键是被告视力是否差到无法看到细小如胶纸的物品。闭路电视显示,被告在案发当日曾在地上拾起或扫走地上连镜头都捕捉不到的细小物品,认为被告的说法与实际表现有惊讶的差别,肯定被告在法庭上说谎。
不过,裁判官指,由於未能证明被告自行归还印花的原因,因此不能证明被告是不诚实取走印花,以及意图永久地剥夺属於万宁的财产,在疑点益归於被告下,裁定被告盗窃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