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23日电 早前,有外国组织发表香港学术自由的报告。对此,特区政府教育局23日回应称,学术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会价值,受《基本法》保障,更是香港高等教育赖以成功的基石。特区政府也一直致力维护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
教育局指,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均为独立自主的法定机构。这些大学有各自的条例及规程,载述其成立宗旨、职能和管治架构。法例订明院校所享的权力和自由,以履行其成立宗旨和职能。
根据相关法例,行政长官是大学的校监,藉以维持政府与大学的连系,同时显示政府当局对高等教育界别的支持。相关条例和规程也订明校监在各大学的权力及职务,以配合院校的需要。这个法定制度一直行之有效。
教育局表示,有关报告对香港高等教育作出一些无事实根据及不公平的评论,对此表示遗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