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1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渣打银行前总裁於本周二遭廉署落案起诉,控告他涉嫌在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从一名客户收受十五万港元贿款,以处理该客户及由其控制的公司的银行户口,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该前总裁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昨在东区法院提堂,被告毋须答辩,案件押後至下月七日再讯,有待辩方索取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三十万港元现金保释。
报称商人的被告魏元,四十岁,案发时为渣打中国私人银行总裁,职责为监督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一个销售小组,和负责处理其顾客及向他们推广多项银行服务。
庭上透露,被告在香港没有亲人,被捕前在新加坡工作。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後於去年七月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