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10日电 据《大公报》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香港实行普通法制,亦需尊重国家宪制框架,故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高铁“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的决定有充分的宪制和法理基础。她期望本月底可将“一地两检”本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并争取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通过本地立法。
林郑月娥表示,“一地两检”“三步走”方案经研究、反覆讨论多年,就正正是为“一地两检”提供足够法律基础,目前“三步走”还未走完,今年若无法通过“一地两检”本地立法,整个“一地两检”便不能实行,故“所谓全面稳妥、坚实的法律基础,还有一个步骤,就是本地立法。”
林郑月娥强调,并非所有法律界人士都认为“一地两检”没有法律基础,近日不断有内地或本地法律专家通过电台、电视或撰文解释相关法律基础,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更撰写数千字的文章解释,不明白为什麽还有部分法律界人士称“一地两检”没有法律基础,“为什麽陈教授(陈弘毅)说的法律基础,大家觉得不屑一顾,其他部分法律界人士所说的,大家就觉得才是最正确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