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治理)法案三读通过后,法定机构之间共享数据的条例将加强,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并更好地分析、策划和规划政策。
多名议员昨天在法案二读时对数据的保护、保安和储存,以及数据分享的范围和好处等问题表示关注。
颜添宝(宏茂桥集选区)和陈慧玲(凤山)想知道数据分享是否扩大到法定机构以外,比如志愿福利机构。
负责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创新的教育部长(高等教育及技能)兼国防部第二部长王乙康说,法案的数据分享只限于公共服务,不包括志愿福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或私人企业。
但这不代表政府就完全不分享数据;视情况而定,若有正当理由要改善公共服务,比如,协助有家庭问题的学生,那教育部就须与家庭服务中心、自助团体、慈善机构等分享学生的个人资料。
在回答扎吉哈(蔡厝港集选区)、郑德源(西海岸集选区)和官委议员谢邕邕有关数据分享的好处时,王乙康指出,共享数据能协助当局更好地策划和规划。
他举例说,兴建乐龄活动中心,相关机构只需要知道有多少乐龄者住在某座组屋或地区,而不必获得个人资料。
如果申请经济援助,机构之间可以共享申请者的数据,讨论他是否符合条件,但拥有数据的机构不必透露申请者的薪金。
数据可以匿名后再发给相关机构。政府有意设立储存数据的中心,避免数据未去隐就发放出去。
法案也与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相辅相成,它将显著改进分享数据的安保。
王乙康在提出法案二读时说,跨机构的数据分享其实已存在,但条例有待加强。
比如,根据现有条例,拥有数据的机构须承担数据安全的责任,与要求数据的机构的责任不均。法案将调整两者的偏差,确定使用者也必须为所接收的数据承担责任。
法案也把非法泄露和不当使用资料,或非法找出匿名数据身份详情者列为刑事罪。
他指出,敏感数据将继续在法案中获得保护,包括法定机构接收或交换的数据,将受相关机密协议的保护。
在回答扎吉哈等议员有关数据的存放和安全问题时,王乙康指出,数据是存在政府的安全系统里,而较为敏感的数据例如身份资料,将安置在特定数据库,它们有更多保护,在提取时会有更多限制。
他指出,为了预防意外事故,比如拥有数据的机构数据受毁,法案也提供灵活性,让当局可以重新找出匿名数据的身份资料,以继续提供服务。
但他说,法案的目的不是让政府在未来知道每个人的事和所做的一切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