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者今后无论向多少家放贷商借钱,年薪超过2万元者的借贷总额只能以六个月收入为限,年薪少于2万元者只能借最多3000元。
如果发现有过度负债者出现超额借贷的可能性,放贷商信贷资料中心(moneylenders credit bureau,简称mlcb)将寄信给他们,建议他们及早偿还债务。信件内容包括可提供财务辅导服务的志愿服务团体资料,有需要的借贷者可向这些团体寻求协助。
不过,鉴于人们借钱理由各有不同,政府并无计划向借贷者提供强制辅导。
律政部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昨天在国会提出放贷人(修正)法案二读时透露,2016年3月至去年3月期间,本地约2%,相当于600多名借贷者,在还债后的所剩余款,仍超过这一借贷总额。
她指出,这类借贷者人数虽少,但设下总额顶限将有助扼制人们过度借贷的行为。
放贷人(修正)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据《联合早报》之前报道,修正后的法令预计今年第四季生效。
届时,借贷者可获更多保障。比如,法令强制放贷商发放贷款前必须先取得mlcb的信用报告,查看借贷者的借贷背景;一旦知道借贷者已向其他放贷商借贷,就只能根据上述借贷顶限,拒绝(已达借贷顶限)或允许部分借贷。
政府为借贷总额设限,义顺集选区议员李美花和工人党非选区议员吴佩松副教授等多名国会议员担心,这是否会导致借贷者转向非法放贷人借钱应急。
对此,英兰妮透露,警方在2016年逮捕了1100名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者,2015年则逮捕了1255人;2016年所接获的非法放贷相关活动报案约550起,创下10年新低。
她因此指出,没有证据显示,2015年收紧放贷条例后,促使更多人向非法放贷者借钱。
英兰妮说:“政府严厉打击非法放贷活动,目前也有足够严格的法律去制裁这种行为,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这一领域,确保情况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蔡厝港集选区议员余家兴和宏茂桥集选区议员殷丹博士特别关注借贷者个人资料的隐私问题。余家兴指出,有居民向他反映,在与放贷商接触后,收到很多由非法放贷人肆意发出的短信。
英兰妮重申,律政部严肃看待借贷者的资料隐私,修正后的法令也反映了这一点。
如果发现有放贷商把客户资料交给非法放贷者,前者的执照将被吊销,并会在放贷人法令下被控。这类行为的个人罚款介于3万元至30万元,公司罚款则介于5万元至50万元;初犯者也可被鞭打最多六下,重犯者最多12下。
英兰妮说:“严厉刑罚反映了我们对滥用借贷者资料的严肃立场,所设的这些规定就是要设法阻止有人非法使用和披露借贷者的信息。”
把借贷者资料交阿窿将面对重刑刊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