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房地产专业代理和顾问协会(mipeac)主席罗崇柏指出,一旦1981年估价师、评价师、房地产代理及产业管理人法令落实,预计将有5000至1万名未注册的产业管理人必须向有关当局注册。
“我们将看到重大调整,惟将产业管理人与c、评价师、房地产代理列为同一组别,将有助房产从业员遵守统一及实用的条例与规定。”
罗崇柏发文告说,原名为1981年估价师,评价和房地产代理法令的修正案,已在今年8月获得国会议院通过,并预计有助提高整个房产业的专业水平。
该修正案同时建议上述法令易名为“1981年估价师、评价师、房地产代理及产业管理人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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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令新增条文规定,产业管理人必须先注册为试用期产业管理人、必须通过当局的资格考试才能成为产业管理人,以及试用期产业管理人必须有实践经验及通过当局规定的专业资格测试或同等资格。
保障公众利益
罗崇柏指出,一旦专业水平获得维持,公众利益将获得保障,包括在发生争议时,有关争议可交由估价师、评价师、房地产代理及产业管理人董事局处理。
他补充,在修正案之下,符合资格的外籍估价师及房地产代理,也可在我国执业。
针对非法运作的估价师、评价师、房地产代理及产业管理人,罗崇柏指出,有关法令也授权推事庭发出搜查令予警长级以上的警官,搜查与充公有关建筑物内的证据,包括扣留屋内相关人士,直到搜查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