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19日电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香港政府拟推动公私营合作模式,消息指出,政府提出可行框架,包括由政府提供基建,增加发展密度,而发展商将拨出单位作港人首置盘或居屋,有关构思将由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今日讨论。
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今日将举行会议,讨论利用私人土地,以及乡村式发展两项土地供应选项,前者一直是市场关注内容,近期多次传出政府有意推公私营合作模式,包括施政报告提出以私人发展商土地作为首置上车盘供应来源。
设可行框架 需公开公平
据了解,政府在提交的文件估算,各大型发展商拥有的新界农地达1,000公顷,面积相当於全港房屋土地的四分之一,如果能善用私人土地,将有利於增加房屋供应,不过公私营合作或引起“官商勾结”批评,需要提出一套可行的框架,包括机制需要公开、公平及透明,亦即是任何有兴趣的发展商可以参与,不应有偏袒。
基於发展商发展新界土地,往往基建容量不够而遭城规会拒绝,政府角色会在大范围地方提高基建,令私人及政府土地可以增加发展密度,继而私人发展商经现有城规及补地价制度提出申请,城规会的权力不受影响,而发展商须承诺拨出一定比例的土地兴建可负担房屋,包括港人首置上车盘或居屋,并须缴纳十足地价。
业界:补价额 官商估算不同
除了合作模式的框架外,政府亦提出多项挑选土地作公私营发展的条件,包括有关私人土地能否具潜力提供大量公营房屋,以及有关住宅计划有合理机会获城规会批准,以及优先处理计及基建开支及补地价金额後,属於物有所值的项目等。
第一太平戴维斯估值及专业顾问服务董事总经理陈超国称,利用发展商土地关键在於补地价金额,尤其官方同发展商估算基准不同,不解决这个分歧,亦难推动公私营合作。
对於坊间倡议,政府应藉土地收回条例收回发展商闲置农地作发展,当局回应指,在确保土地作公共用途之前,政府无理据或权力收回土地,能否将土地在公开市场批出作私人发展,亦需要法律上进一步谘询。
至於乡村式发展土地方面,政府指全港约有3,380公顷乡村式发展用地,当中6成私人持有,其余4成位於官地上,但强调大部分土地零碎或属斜坡,不适合作发展,如以大面积发展或涉及收地,所需要时间或长达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