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8日电 据港媒18日报道,香港DR医学美容集团2012年发生医疗美容事故,导致顾客一死两伤,集团创办人周向荣及涉案实验室技术员陈冠忠早前被裁定误杀罪成。案件18日在香港高院判刑,两被告分别被判囚12年及10年。
法官指,陪审团裁定两名被告误杀罪成,一定是认为他们的行为异常恶劣至严重疏忽,须予以谴责,更不能单单以民事赔偿了事,他们的行为必须受刑事惩罚。
法官表示,首被告周向荣自辩自己只是投资者,没有实质控制集团运作,这明显是推卸责任,看不到他有一丝悔意。法官指斥周向荣对金钱饥渴,充满野心,逃避法律责任,完全不负责任及可耻,决定不给予任何减刑。法官认为,事件对死者家属造成巨大影响,因此12年监禁是恰当的量刑。而次被告陈冠忠为确保他在集团有良好前途以及稳定薪金增长,明知污染有导致死亡的风险,却没有做好安全系统,遂判监10年。
据了解,事故发生於2012年10月3日,事主陈宛琳在DR集团的铜锣湾分店接受CIK疗程,回输血液产品後在24小时内出现败血症休克,6日後不治。另两名接受该疗程的女顾客则一截肢、一伤残。
事後调查发现,有关疗程是仍在实验过程中的治癌疗法,但DR集团包装成保健产品出售,在配制血液制品时又无标准作业程序、保存记录,以及验菌测试,令血液制品受细菌感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