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年商人鲁莽驾驶,导致连环车祸。其中一名被撞司机王勇孟当时站在被告车子的左前方,但被告在审讯抗辩时否认看见王勇孟站在车子前面,声称在停车后才发现王勇孟在引擎盖上。但司机指出,被告有注视他。
中年商人开车酿成车祸后不停车,在其中一名被撞的司机用肉身挡车不让他离开时,他仍继续往前行驶,迫使对方跳上引擎盖。
尽管如此,被告罗德坤(49岁)继续开车,蛇行大约100米到200米。
被告过后被控鲁莽驾驶危害他人安全、车祸发生后没停车、未伸出援手,以及没有谨慎开车等四项控状。
被告否认前三项控状,但案经七天审讯,法官去年10月间裁决他罪成。而被告也认下后一项控状。
案件昨天下判,法官判被告坐牢八个星期和罚款600元,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两年。
法官下判时指出,法庭接受控方证据,王勇孟当时站在被告车子的左前方。被告看得见、也确实看见王勇孟站在前面,但仍继续往前行驶。
此外,控方的证据显示,王勇孟跳上引擎盖后,被告继续开车,忽左忽右行驶100米到200米,或五到六个灯柱的距离。
被告答辩时声称,案发时感到震惊,需要时间让自己冷静,继续开车寻找地方把车停下。
案件发生在2014年6月2日晚上8时许,王勇孟(52岁)和傅进益(42岁)开车沿着旧机场路朝如切路方向行驶。
汽车来到旧机场路和德明路交界处的交通灯,由于交通灯亮红灯,他们把车子停下。王勇孟的车子在傅进益的车子后面。
被告没有谨慎开车,并未注意到王勇孟的车子,结果撞到王勇孟的车子,导致王勇孟的车子撞向傅进益的汽车。
王勇孟的身体向前冲,跟着弹回撞到车座的枕垫。他感觉不舒服,迷迷糊糊,后脑疼痛,呼吸困难。傅进益眼镜掉落,右手麻痹,他的妻子则申诉胸口疼痛。
车祸发生后,王勇孟下车站在被告汽车前面,不让被告开车离开。不料,被告徐徐开动车子,王勇孟被迫跳上引擎盖,然而,被告继续开车。
针对鲁莽驾驶的指控,被告声称在之前喝了一罐啤酒,但并没有鲁莽开车。
他在审讯抗辩时否认看见王勇孟站在车子前面,声称在停车后才发现王勇孟在引擎盖上。
但王勇孟的说法是,当他站在被告汽车左前面,被告有注视他。
控方恳请法官判处的刑罚,必须足以阻慑其他不负责任的驾驶者。
辩方律师告诉法官,被告是初犯,并已知错,感到后悔。三名伤者伤势不重,并没有骨折。(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