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妻女名字设立空头公司,让同谋用来“承包”上市房地产公司的“幽灵工程”,承包商协助同谋骗取公司超过1000万元的工程款,获利56万余元买车买房。他昨天认罪,法官将在明年3月下判。
这名承包商是王翁光(59岁,wong weng kong),专门承包油漆和钢铁工程,他名下没有公司,但以女儿名字注册了一家公司,方便自己开单收费。
被告在2011年至2015年之间犯案,东窗事发后面对50项共谋欺骗和转移赃款的罪状,案件涉及款项达1014万元,他从中获利56万4304元。
控方以其中10项加以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昨天认罪,法官将在明年3月下判。
根据案情,被告的同谋包括时任上市房地产公司联合工程的子公司ue servicecorp资产管理女副总裁李琳达(39岁),以及另一名叫陈益基的公司经理。
李琳达和陈益基从2009年开始串谋,由李琳达虚设“幽灵工程”,再由陈益基“投标”,李琳达过后又批准外包工程和签发工程款。收到款项后,两人五五分账。
在之后的几年里,两人又多找了几个人“协助”他们欺骗,被告就是在2011年被陈益基“招募”的。
被告先用女儿的公司名字去“竞标”骗钱,2013年至2014年又再利用妻子和女儿的名字,另外注册了五家公司,交给同谋干案。
每一笔签发下来的款项,被告可获得其中10%,他前后获得56万4304元。
2011年9月20日,被告和妻子在淡滨尼贷款买了一间组屋,隔年7月31日又贷款购买车,他用骗来的钱偿还部分贷款。
李琳达今年9月被判坐牢14年,她已提出上诉。
其余同伙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的阶段。(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