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1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证监会昨日发出一份通函,促请投资者注意与比特币期货合约及其他加密货币相关投资产品有关的风险,并提醒金融服务供应商在以香港客户为对象时要注意的法律及监管规定。
通函指出,美国部分的期货及商品交易所已经或即将推出比特币期货合约,而香港投资者亦可透过中介人买卖这些合约。然而,为香港投资者就这些合约提供交易服务及相关服务(包括传达或传递交易指令)构成受规管活动,且无论有关业务是否位处香港,均须向证监会申领牌照。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表示,未有向证监会申领相关牌照而为香港投资者传递有关比特币期货合约交易指令的人士或机构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证监会告诫投资者,在买卖加密货币期货合约及其他相关投资产品时,相关资产(即加密货币)的投机性质及这些产品内含的杠杆作用,可能会使价格大幅波动,及令流通性不足的风险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