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8日电 由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担任主席的金融领导委员会(委员会)28日在港举行第二次会议。
该会议讨论了发展香港成为首次公开招股及第二上市的首选平台(特别针对新兴及创新企业)的事项、香港金融发展局就香港定位为国际首选的首次公开招股中心所作出的建议;以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构思的资本及证券市场措施,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陈茂波在会後会见传媒时表示,将在主板另设专章(Chapter),容纳同股不同权公司,和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创新经济公司,不会另设新板。他指出,会议同意须设立适当投资者保障,对同股不同权公司,来港首次公开发售(IPO)或第二上市,门槛将一致,以免出现监管套戥。
陈茂波预期,12月港交所会就早前的谘询发表总结,并联同证监会就进一步修订上市条例,约在明年3月左右推出谘询,希望明年上半年可完成条例框架,明年内可接受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申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