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11月25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台湾艳女郎游走高档饭局,“假交往,真诈财”,疑利用美色及讹称家庭坎坷博“包养”,骗走两港商逾五千万新台币(下同,约港币一千三百万)。两受害人告上法庭,台女昨开庭认罪称,已偿还近四千万元新台币,法官同意给予较长时间筹钱还款,押後明年一月再开庭。
这宗轰动港台骗案,女主角为二十八岁台女萧淑媛,化名娜塔莎,样貌娟好,游走於高档富商饭局找寻猎物。两名於温柔乡滑铁卢港商,分别为已婚陈姓富商(洋名Andy)及洋名Tony富二代商人,两人共被骗去五千一百五十七万元新台币。
案情透露,陈一三年在饭局中结识娜塔莎,她其後到陈下榻酒店等候,并对他说:“我对你很有印象,想跟你多聊聊。”其後更向陈哭诉,因父母生病做手术、哥哥又瘫痪,为养家欠债千万元,如母亲过身更没钱下葬,希望陈伸出援手,并暗示以身相许。
陈信以为真,每次汇款二至三百万元,其後更按月汇款五十万元给娜塔莎当生活费。直至一次港商聚会,发现娜塔莎以同样桥段要求Tony及另一台富商“包养”,陈感受骗告上法庭。
港商Tony因不甘心被骗二千五百多万元,聘私家侦探跟踪娜塔莎一个多月,发现她除在北市中山区长春路、大安区市民大道有两处房产,还经常全身名牌往五星级饭店赴约,与她口中所称的欠债及租屋不合,於是亦告到法庭。
萧女否认以感情诈骗钱财,还说是对方知道她有经济困难,才伸援手,但检警搜索萧女住处,发现她仅靠跑摊、陪吃饭累积三千多万元资产,还在台北市买了两间房子,检方依诈欺罪将她起诉。
今年九月二十六日,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开审,萧女请假未到,昨开庭终於现身认罪,并称已赔偿三千九百万多元,还在筹款赔偿两名受害人,其律师亦希望法官斟酌其家庭处境从轻量刑,尚有一千一百多万元会筹措还款。
陈的律师表示,至今仅收到萧女八百万元还款,另有部分款项因支票尚未过数,李的律师则透露,萧女已将三千一百七十八万元和解金付清,请法官尽速结案,法官同意给予较长时间萧女筹钱还款,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五日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