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15日电 澳门立法会议员苏嘉豪涉去年五月参与游行後,到澳门特首官邸外集会,疑因没有按警方指示离开,被控以“加重违令罪”,案件将於本月二十八日开庭审理。澳门立法会明日开会讨论是否暂时中止其议员职务,成为澳门回归以来,首次有立法会议员涉刑事罪面临中止甚至被取消议员资格(DQ)。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现年二十六岁的苏嘉豪是澳门历来最年轻立法会议员,今年九月当选。他被控去年五月参与“暨大一亿”大游行後,在特首官邸外非法集会,没按警方指示离开,涉触犯“加重违令罪”。根据澳门立法会议员章程,议员若被刑事起诉三年以下徒刑的罪行,开审前必须得到立法会许可暂停议员职务,否则刑事程序就必须暂停。
澳门立法会章程及任期委员会明日开会讨论事件,最迟在下周一前提交意见书让大会表决。苏嘉豪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不会估计表决结果,若立法会投票赞成暂停其职务,很容易让公衆觉得立法会接受滥诉的观感,“最後结果是怎样我完全评估不到,亦不会强逼任何人如何投票,亦没有这个权。”
若苏嘉豪被暂停议员职务後,法院判处他三十日以上监禁,经立法会全体会议决定後,他将会永久丧失议员资格。
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不评论案件,指立法会有本身制度处理,需要尊重制度,又指澳门警方工作进行搜证,移交检察院进行控诉,“一般罪案不用报给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