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门11月29日电 (记者 肖龙) 澳门特区行政会29日公布,已完成讨论《核准固定及流动销售点的烟草制品清单式样》行政法规草案。该法规正式生效之後,销售烟草只可展示包装侧面图。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表示,有关《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修改,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并禁止在固定及流动销售点陈列烟草制品,但容许销售点提供所销售的烟草制品清单,其式样须由行政法规核准。
为此,特区政府制定了《核准固定及流动销售点的烟草制品清单式样》行政法规草案,以配合该法律的生效。行政法规草案的内容包括:以附件形式订定固定及流动销售点的烟草制品清单式样;固定及流动销售点的烟草制品清单仅可载有烟草制品包装的侧面图片,且图片须载於专为此而设的范围内;卫生局具职权公布有关的说明或解释。
草案建议自2018年1月1日起,与《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同日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