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根据菲律师公会的要求,大理院正式驳回了要求就西菲海部分海域签发环境保护令状的请愿书。
菲律师公会代表了来自巴拉湾省和三描礼斯省的40名渔民,他们最初要求获得环境保护令状,并在仁爱礁、美济礁和黄岩岛上执行令状持续训令。
然而,一些渔民要求撤回请愿书。菲律师公会律师安德烈?巴拉秀斯和菲律师公会的切尔?陆诺后来撤回了作为辩方律师的资格。
在周二发布的决议中,大理院提醒双方在提交这类请愿书时要提供实质性的要求。
大理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律师们被警告,在寻求签发特别令状之前,他们应准备好必要的证据。”
大法官良仁强调,律师们应始终与客户保持沟通。
该声明称:“律师不应该仅仅因为难以与客户取得联系,就以此为借口,背弃自己的职责和承诺。”
大理院正式驳回对西菲海签发环境保护令状请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