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议员担心,许多雇主和雇员仍不明白病假和减轻职务安排之间的差别,雇主也未必有办法安排较轻负荷职务给受伤雇员。
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阿裕尼集选区)参与工伤赔偿法案2019二读辩论时说,一名医生投函报章,指实际情况可能是雇主没有较轻松负荷的职务,可以合理提供给受伤员工负责。
他说,受伤员工因无法减轻职务,而无法好好休养,这样的可能性须密切关注。“尤其是当员工健康还没恢复到能回返工作岗位的状态,工作场所的安全可能会受影响。”
黄国光(义顺集选区)、谢世儒医生(丹戎巴葛集选区)和花蒂玛医生(马林百列集选区)也要求人力部,应注明病假与较轻负荷职务安排的差别。
扎吉哈说,随着新法案将与平均月入挂钩的赔偿,扩大到因工伤得暂时减轻雇员职务的情况,并且要求雇主上报所有相关病假和较轻负荷职务安排,两者获得待遇是一样的。
“根据新的工伤赔偿法令,病假和较轻职务之间的区别将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尽管如此,他同意三位议员的意见,人力部可以采取更多措施,避免雇主和雇员产生混淆。“我们将与医疗社群合作,并寻求他们的专业意见,区分医生应给病假或较轻负荷职务安排的情况。”
担任新加坡制造商总会会长的官委议员符标熊希望,人力部能更好地教育那些在理解或落实这个新规定时,面对困难的雇主。他说,雇主常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如果职务减轻的雇员无故旷工,雇主是否仍得支付赔偿金。
扎吉哈回应说,这类员工将没有资格获得赔偿。
议员郑德源(西海岸集选区)则建议受伤员工应在整个职务减轻期间,获得按全额平均月入计算的赔偿,而不只限于首14天。
对此,扎吉哈强调:“超过74天病假和住院假不能获得全额赔偿,是因这类伤势很可能已严重到足以获得终身残废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