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调查显示,本地约三成雇主曾将员工降职。
根据这项由人力资源顾问公司罗致恒富(robert half)展开的调查,约三成本地老板曾让员工降职。当中近半数(46%)给的原因是,员工在升职后未能胜任新职务。另一个普遍的原因是员工表现差(约37%)。约15%是基于公司重组或该职位已不存在的原因而得降员工的职。只有2%表示是员工自愿降职。
面对降职决定,员工的反应不一。超过半数的经理反映,员工尽可能坦然接受决定。21%表示员工对决定感到难过,并对工作失去兴趣。另有18%指出,员工因此辞职。只有7%员工主动出击,专注于新的职务,取得杰出的工作表现。
罗致恒富新加坡董事经理英伯特布沙尔(matthieu imbert-bouchard)指出,在不自愿的情况下被降职,对员工而言是一个难接受的挑战,它不仅影响员工的尊严,也影响事业。“虽然降职原因各有不同,但对那些因公司重组而降职的员工,他们应尽快找出新职务所需的技能并积极学习。
至于因工作表现欠佳而降职的员工,他们应把降职视为一种提醒,利用机会反省并改进。”
“不论原因是什么,员工应保持专业,不要感情用事,才是向前走的最佳方式。而公司与员工的沟通方式须正确,以便明确地传达降职原因与后果、新职务的范围以及员工可有的选项。
他建议员工,虚心接受反馈与建议,必要时请教朋友、家人、或工作场所以外的前辈,寻求他们的支持。利用降职的机会来加强自己的技能与工作表现。如果选择离开公司,员工必须更新履历表、主动参加业界的联系活动、找人介绍工作,并积极觅职。
这项调查在今年1月展开,调查对象是本地225名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