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些被告的年龄介于20岁至58岁,面对的控状包括对公务员辱骂、使用刑事暴力,以及蓄意伤人。不少被告是在喝醉的状态下惹事。
七名男子涉及在不同场合对公务员暴力相向并阻差办公,昨天陆续被控上法庭。
这些被告年龄介于20岁至58岁,面对的控状包括对公务员辱骂、使用刑事暴力,以及蓄意伤人。
不少被告是在喝醉的状态下惹事,因此也触犯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
其中,被告郑东海(译音,22岁)面对六项控状,是七人当中最多的。他被指于去年12月18日在实龙岗路和武吉知马路交界处朝一名警员的大腿又推又踢,令对方大腿挫伤,并爆粗口。
当时上前帮忙逮捕被告的另两名警员也被辱骂和吐口水。
郑东海昨天没有到国家法院面控,法官因此发出了拘捕令通缉他。
另一名被告库毕星(28岁)被指在今年1月1日被救护车送到陈笃生医院接受治疗时,头撞一名医护人员,导致对方的上唇部擦伤。他因此被控蓄意伤害以阻差办公。
他还面对另四项控状,指他在去年11月至今年3月,犯下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和偷窃行为。控状显示,他经常醉酒闹事,曾从组屋七楼处丢花盆,差点砸中一名路人。
被告昨天面控时一身酒气,被法官警告不要喝酒上庭。他的案件展至6月10日过堂,并获准以1万元保释在外。
面对三项控状的被告兰迪尔(38岁)则被指于今年1月4日在桥南路佛牙寺,踢伤一名警员的左脸颊,并辱骂对方。他还醉得在地上打滚,大声嚷嚷。他获准以1万元保释,案展本月31日过堂。
其他被告包括理工学院学生陈汉温(译音,20岁),他面对一项蓄意伤害以阻差办公的控状,指他在去年7月8日,在双溪布洛湿地访客中心对国家公园局的一名女稽查员动粗。
女稽查员当时发现被告在保护区非法垂钓,后者却用左手肘打对方的手臂和胸口,导致她的左侧胸壁、左腋窝和内臂,以及左斜方肌出现压痛。
另一名被告戈帕尔(58岁)则被指于去年4月7日,在桥北路一带推撞国家环境局的一名执法人员,后者当时以乱丢垃圾为由上前稽查。他也对一名女辅警动粗,因此面对两项控状。
还有一人在陈笃生医院对公务员爆粗。被告詹德兰(49岁)被指今年1月2日对警员爆粗和吐口水,面对两项控状。控状也指去年出狱的被告已违反假释条件。
陈汉温、戈帕尔和詹德兰都获准以5000元保释在外。陈汉温将会在6月13日认罪,戈帕尔的案件展至本月31日过堂,詹德兰的案件则展至下个月过堂。
昨天首名面控的被告马诺赫尔(27岁)面对两项控状,被指于今年1月4日,在后港8道一带与警员发生冲突。根据控状,被告当时伸出两手抵往一名警员的胸口,用力把对方往后推开,并爆粗口。他获准以1万元保释在外,案展下个月过堂。
根据防止骚扰法令,对公务员或公共服务员工进行恐吓、侮辱或动粗,可面对监禁最长12个月,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
蓄意伤害以阻差办公的罪名则可面对监禁最长七年,或罚款或鞭刑,或这些刑罚的任何组合。用刑事暴力阻差办公的刑罚为监禁最长四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前晚发文告重申,绝不容忍任何对在履行职务的公务员动粗的行为,并会毫不犹豫地对公然藐视法律的人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