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兼法学教授陈清汉,今年7月将加入香港城市大学,成为该大学法学院的新院长,任期三年。
根据国大法学院院长陈西文教授昨早发给院内全体同事的电邮,国大特别批准陈清汉教授从今年7月至2022年8月,请三年的无薪假,并形容陈清汉加入城市大学是“甜中带苦”的消息。
陈清汉从2001年至2011年担任国大法学院院长,现为国大法学院巴克法律与商业研究中心(ew barker centre for law & business)主席。
他是本地知名的公司法专家,前年受委为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ingapore exchange regulation)的董事会主席后,卸下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
陈清汉在国大执教前后28年,中间曾到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当三年的合伙人。
他昨天通过电邮回答《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过去的一年半到两年,他开始思索法律教育。
“法律教育该如何回应社会的巨变,而这巨变开始影响着法律专业。当世界不断变更时,法律教育不能原地踏步。”
“凑巧的是,去年第三季当我的想法具体化时,香港城市大学找上我。我觉得领导一所法律学院的前景很有吸引力,因此决定进一步探索。我与城市大学校长、教务长和高级管理层见面后,认为该大学给予我信心,会支持我想做的。”
陈清汉说,他会先请无薪假,“有朝一日我可能会回来(国大法学院)的。我最想念的是(这里的)同事和学生。”
到香港城市大学任职后,他会辞掉国大法律与商业研究中心主席的职务,但新交所要他继续担任监管公司董事会主席,“我会尽量往返新加坡。”
陈西文教授说,陈清汉曾任国大法学院院长11年,“他的领导、教学和研究工作,都对法律教育起极大的影响。他从国大法学院毕业后,成为我极为可贵的同事,我们为他选择肩负的新任务感到自豪,并祝愿他成功。”
他说,陈清汉在巴克法律与商业研究中心扮演重要角色,将中心发展成世界领先的商业法研究中心。国大法学院下来将为中心物色新的领导人。
陈清汉是继前同事何耀明(michael hor)教授之后,第二位到香港发展的国大法学教授。
何耀明在2014年7月接替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文敏,他将在今年6月底卸任。
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港大法学院正在物色新院长。陈清汉接受港大两轮的面试,但婉拒受聘,反而选了三所香港大学中排名最低的城市大学。
法律教育该如何回应社会的巨变,而这巨变开始影响着法律专业。当世界不断变更时,法律教育不能原地踏步。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
前院长兼法学教授陈清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