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家门前梯级设置鱼缸养鲤鱼的淡滨尼组屋屋主,在向建屋发展局提出上诉被驳回后,已在昨日拆除鱼缸,恢复梯级原状。
记者昨日走访位于淡滨尼41街第415座的单位,只见鱼缸的玻璃片和支撑装置已拆除,鱼缸内10多条鲤鱼也不见踪影。
淡滨尼市镇会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市镇会提议协助屋主拆除鱼缸,但被拒绝。我们也建议他将鲤鱼转移至社区鱼池,但他表示不考虑这么做,并在昨日拆除鱼缸。”
记者尝试向陈姓屋主(60多岁)了解更多详情,但他谢绝访问。
为争取保留自家门前梯级上的鱼缸,屋主半年多来一再向建屋局提出上诉,但上诉终在本月9日被驳回,屋主须拆除鱼缸。
建屋局当时告诉本报,除了安全考量,鱼缸所在的单位外阶梯属于公共设施,而屋主要安装任何固定装置都只能在单位内,不能装在公共设施上,否则将违反市镇会条例。
陈姓屋主当时受访时则说,多次上诉不成功,他已感到非常疲惫。他说:“鱼缸很容易拆,要考虑的问题是鲤鱼该如何安置,之后才考虑社区花园的提议。”他也认为,建屋局在处理他的上诉时完全按照条规,没考虑到鱼缸在社区里扮演的角色。
对于鱼缸被拆迁,不少居民表示惋惜,但可以理解当局的决定。吴金白丽(58岁,护理助理)说:“毕竟这里还是政府组屋,不能随意就让人违反条例,否则以后有人有样学样。”
王景正(36岁,私召车司机)则认为,鱼缸拆了非常可惜。“鱼缸这么多年来都没有事,也没有人受伤或影响到任何人,所以我不觉得屋主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