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父亲带儿子到组屋草地上非法燃放具爆炸性的烟花,结果双双落网被控,父亲昨天被判罚款5000元,儿子则可能面对缓监的刑罚。这也是本地第一起因私放烟花被治罪的个案。
去年11月6日晚上7时40分,武吉巴督一对父子阿拉嘠班(清洁工兼保安)和哈里帕拉山到住家附近的武吉巴督西6道第194座组屋旁的草地放烟花,烟花喷射至约10层楼高,在空中爆开,历时约两分钟。
一名在家看电视的居民听到爆炸声,看见窗外的烟花,过后窗沿满是烟灰,他立刻报警。
两父子随即被捕,之后各面对一项抵触危险烟火法令的罪状,他们昨天在国家法院认罪后,父亲被判罚款5000元,儿子因19岁,法官要求提呈缓刑监视报告,一旦适合,他将被判缓监,案发时,他18岁。
案情显示,居民报警的同时,另一座组屋的居民也发现烟花,赶紧用手机录下过程,该视频昨天也在庭上播出,可清楚看到烟花就在组屋旁绽放,火光四射、耀眼夺目。
调查发现,父子在案发前几天到新山采购庆祝屠妖节的装饰品,为庆祝节日,他们也购买了一盒烟花。
回国时,他们并没如实交代购买了烟花,过后在住家附近非法燃放烟花。
根据媒体去年11月7日的报道,案发时,10楼居民蔡杰充(33岁)说,他事发时站在厨房旁的小阳台,巨型烟花在眼前爆开,火花直接打在墙上,瞬间火花四溅,吓得他赶紧跑回厨房。
不愿具名的九楼居民也说,事发时震耳欲聋的巨响吓坏整家人,七岁女儿吓得嚎啕大哭,他气得马上拨电报警,并跑下楼要抓放烟花的人。
控方表示,被告是首个在该法令下被定罪的个案。被告认罪后求情说他白天当清洁工,晚上还要做保安人员,但尽管每天做两份工,月薪也才2300元,但要照顾妻儿,他已知错,请求法官轻判。
19岁被告求情说他很抱歉,刚从工教育学院毕业等着服兵役,法官将在4月16日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