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日后收到的电信和媒体业者提供的明细账单上,可能清楚列明各项服务的收费,加强收费透明度。
此外,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也拟议把保障消费者利益条款,扩大至所有电信业者。这意味着,近几年进军市场的新业者,如myrepublic、circles.life和tpg等,日后都得遵守这些条例。
换言之,这些业者将和新电信、第一通(m1)和星和一样,不能够在合约尚未结束前,提出有损消费者利益的条款,包括不能突然涨价,或取消一些原本属于合约内的服务。
随着数码和资讯科技进步、公司业务模式不断改变,电信和媒体业的界限日益模糊,部分服务或出现重叠。为应对这一趋势,资媒局昨天发文告指出,当局有意合并电信业竞争准则(telecom competition code)和媒体市场行为准则(media market conduct code),以制定适用于这两个领域的同一套准则。
统一准则可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例如,当局拟议要求电信和媒体业者提供明细账单,加强收费透明度。账单应该清楚列明签订配套、附加服务,以及第三方服务如漫游服务、高价位服务(premium rate services)、国际电话等的费用。
账单也应该注明服务是否属于试用期或免费,以及有效期限,避免引起不必要纠纷。
例如,尽管资媒局2012年起就规定电信公司须提供客户禁止高价位服务的选项,但仍有不少用户面对相关困扰。去年2月至3月间,多名用户便在三大电信公司的各别面簿网页和网上论坛,投诉业者收取相关费用。
当局也拟保留各别准则中的一些现有条例,例如,如果配套出现重大调整如撤下多个频道,消费者能免偿提前解约。
此外,为了更好地让消费者了解合约条款,资媒局也拟让所有电信和媒体业者,提供一个清单,概要列明合约的重要信息,如签订配套所提供的服务和限制,寄送账单方式等。
资媒局副局长兼电信及邮政部总监谢爱玲说,当局希望将电信和媒体业的竞争与消费者权益框架合并,让业者能更清楚条例内容。“这些拟定中的建议将为市场注入创新元素,同时保护消费者利益。”
资媒局昨天起针对电信和媒体业者制定同一套准则展开首轮公共咨询,直至4月17日。当局预计下半年展开第二轮公共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