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主谋之一李丽玲是掌控犯罪款项的关键人物,控方指出,倘若准许她保释在外,她很可能会趁机转移赃款,阻挠当局的调查工作。
五人团伙涉嫌骗取4000万元培训补助金一案,至今仍有约2000万元未被起获,另有另外八人已被提控,包括曾潜逃至中国的嫌犯。
家庭主妇李丽玲(40岁)是犯罪团伙的主谋之一,她昨天向高庭提出刑事动议,要求获准保释在外但被驳回。庭上也揭露案件的最新进展,包括涉案被告人数从原本的五人增至13人。
《联合早报》之前报道,包括李丽玲在内的一组五人团伙在2017年底被控,他们被指在前年5月至10月的半年内,骗精深技能发展局(skillsfuture singapore)发放近4000万元培训补助金。
这是本地至今涉案款项最多的公共机构欺骗案。被告也把部分赃款转换成11公斤黄金,收藏在盛港组屋某单位的保险箱内。
李丽玲一共面对30项控状,包括五项欺骗、九项使用伪造文件、两项妨碍司法公正,以及1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状。自被控后,李丽玲就一直还押监狱候审,至今长达433天。
昨天是李丽玲第四次向法院申请保释,并首次由高庭审理。代表律师巴楚莫汉星指出,除了原本被控的五人,控方已另外提控八人,包括曾潜逃至中国的嫌犯。当中几名被告曾涉嫌非法转移大笔数额的赃款,但他们却获准保释,因此李丽玲也应获得相同待遇。
律师也指李丽玲没有弃保潜逃的风险,她的家人都在新加坡,家里三个年幼孩子需要她照顾。同时,被诊断患有严重抑郁症的李丽玲希望能在监狱外求医。
但控方驳斥,李丽玲在犯罪团伙中扮演重要角色,她参与注册九家空壳公司,使用伪造文件来提呈超过8000份补助金申请,再安排不同跑腿从银行户头提出所骗取的款项。控方也透露,当局已起获和冻结被告等人约1850万元资产,包括现金和首饰等。这些资产相信是来自犯案赃款,但至今仍有约2000万元的赃款未被起获或去向不明。
由于李丽玲是掌控犯罪款项的关键人物,控方指出,倘若准许她保释在外,她很可能会趁机转移赃款,阻挠当局的调查工作。例如,她在被捕期间就曾涉嫌指示同谋去她的马赛地汽车,取走藏于车内的一笔60万元现金,当被查案人员问及汽车的下落时,她却谎称不知情。
高庭法官同意控方的立场,谕令李丽玲继续还押监狱候审,不准保释在外。李丽玲接下来料面对更多控状,案件估计在今年第三季开审。
除了李丽玲,其他涉案被告包括她的丈夫黄清贵(42岁)和弟弟李志伟(32岁)。李志伟去年11月被治罪,被判坐牢五年八个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