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冒充建屋局人员,原本计划以上门调查为名打抢邻居,但见到邻家一对年幼姐妹后色心大起,他先诱骗16岁姐姐回家性侵,得逞后仍不满足,持刀恐吓姐姐拨电骗12岁妹妹上门,再对妹妹百般蹂躏,两姐妹受困屋内超过两小时。
现年53岁的清洁工昨早在高庭承认31项控状,其中27项涉及性侵两姐妹的罪行,其余包括假冒公务员、严重性侵、严重非礼、企图强奸、蓄意伤人、非法禁锢,以及拍摄涉及未成年者的猥亵影片等。
这起严重性侵案发生于去年5月6日,在中区一带某组屋单位内。单身的被告与受害姐妹是邻居,住在她们楼上的单位。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控方披露的案情显示,事发当天早上,赋闲在家的被告萌生打抢歹念,决定假冒建屋局人员,以检查水供为名进邻居家抢劫。他换上长袖黑色上衣和短裤,戴着帽子下楼寻找“猎物”,可是每当他询问水供问题时,邻居都说没事,不必检查。
被告之后去到两姐妹住的单位,他告诉前来应门的妹妹,有人投诉她们丢垃圾下楼,两姐妹的母亲否认,被告于是离开,但心中开始盘算另一诡计。
不久之后,他持文件夹返回同一单位,骗说须请一人下楼帮他签署官方文件,姐姐自告奋勇跟下楼,被告似模似样拿出文件给姐姐签,然后要求姐姐跟着他前往另一个邻居的单位。
事实上,被告把姐姐带回自己的单位,当时是上午10时余。进屋后,被告锁上大门并掏出刀子威迫姐姐与他性交。
姐姐急中生智,反问被告可否使用安全措施,被告于是拿出一颗抗生素药丸,骗说是避孕药,要姐姐吞下去。姐姐却指药丸太大颗,要求被告帮她捣碎方便服用。她趁被告去厨房时冲向大门,不料被告及时追上把她扑倒在地,并大声叱喝:“你要我现在杀了你吗?”
他把姐姐拖回客厅,在地板上对她做出各种猥亵行为,包括用手指性侵不同身体部位,姐姐一边喊痛一边忍受。
被告得逞后意犹未尽,持刀威胁姐姐拨电给妹妹,骗妹妹拿手机上来给她。
中午12时余,妹妹去到被告家,被告恐吓要伤害姐姐,妹妹立即哭说很爱姐姐,不愿看见她受伤。接着,被告企图强奸妹妹,再对她做出严重性侵、口交和非礼等行为。
妹妹遭性侵时,姐姐在旁惊呆望着,被告却告诉她:“你看着我对妹妹做这些事情,这不太好。”他接着指示姐姐去厨房煮面。
被告性侵妹妹后,姐姐把煮好的面端给他吃,并向被告借用手机查看功课。她偷偷联络中学同学的聊天群组求救,其中一名同学立即报案。当时姐姐被困在屋内已长达四小时,妹妹则约两小时左右。
下午2时38分,警方抵达被告住家单位外,被告察觉后立即把两姐妹锁在厕所内,姐姐大叫希望能引起注意,结果遭被告用三根手指塞住嘴巴。
被告抽出手指后,姐姐告诉他,只要他肯放两姐妹走,她们会告诉警方被告是在和她们玩耍。被告同意放人,但他警告姐妹俩不准乱说话,否则事后找她们算账。两人走出单位后,姐姐把真相告诉警方,被告立即被捕。
控方在判刑陈词中指出,受害姐妹至今仍饱受心理与精神创伤,姐姐也对于牵连妹妹感到愧疚。被告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罪犯,曾犯下各种重罪,包括绑架与性侵男女孩童,即使被判坐牢和鞭刑后仍不知悔改。
控方吁法官重判被告严重性侵罪名下最长的刑期,即长达20年的预防性监禁。案展下月1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