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缩减车队的共享脚踏车业者ofo,并未在陆路交通管理局定下的期限内移除多余的脚踏车。对此,陆交局已发出违例通知,并有意采取相关监管行动。ofo对于收到当局罚款通知表示失望,并承诺会在数日内移除其余的脚踏车。
新的共享脚踏车执照框架本月起正式生效,获颁营业执照的业者必须最迟在11月1日,也就是上星期四缩减车队数量,并移除多余的车辆。
全岛原先估计有超过10万辆共享脚踏车,六家业者获执照后共可经营5万5500辆脚踏车。
原本在本地投放约8万辆脚踏车的ofo,最初获准经营2万5000辆脚踏车,但因履行财务责任方面有困难,向陆交局要求将车队进一步缩减至1万辆。随着ofo缩小车队,市场上的共享脚踏车将减至4万零500辆。
陆交局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截至11月1日,除了ofo,其余获颁执照的业者都已经移除多余的脚踏车。
当局指出,ofo的车队规模仍远超出获准经营的车队数量,甚至比陆交局当初批准的2万5000辆还多。“陆交局有意针对违例行为采取监管行动,也已向ofo发出通知。”
ofo受询时指出,公司一直向陆交局清楚透明地表达需要额外时间移除多余的车辆。
ofo新加坡总经理梁筱筠说:“令人沮丧的是,陆交局那么快速并只对一家业者(即ofo)开罚。我们希望陆交局会考虑给我们更多时间移除车辆。”
梁筱筠也指出,公司有信心能在数日内移除额外车辆,达到当局的要求。
陆交局早前征询业界意见时,不断提醒有意申请执照的业者要负责任地营业,包括将车队缩减至可妥善管理的范围内。“在7月开始的执照申请过程中,业者也接获通知,必须在获颁执照不久后缩减车队,并为此做好准备。”
陆交局提醒所有业者和未来有意申请执照者,必须完全遵从所有执照条例和执行标准。
ofo可在接下来14天内提出上诉。根据停车处(修正)法案,不达标的经营业者可受到严厉处分,包括罚款、缩减车队、暂时吊销甚至撤销经营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