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市镇理事会管理代理负责人侯文芳被指与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共谋”,把工人党市镇会的资金转进管理代理公司,而且尽管明显有利益冲突,却还乐于代市镇会付款给管理代理,尽收利益。
对此,昨天首次供证的侯文芳强烈反驳代表诉方白沙—榜鹅市镇会的文达星高级律师的指控,还称指控“荒谬”。
阿裕尼—后港市镇会(ahtc)和白沙—榜鹅市镇会起诉工人党议员的案件昨天续审。侯文芳和丈夫卢仲明是ahtc前管理代理公司fm solutions and services(简称fmss)的董事兼股东。卢仲明于2015年中病逝。
文达星指卢仲明在拟定fmss管理代理服务的计划书细节时,居然已得知原管理代理cpg的合同细节,进而拟定比照cpg价格与服务范围的计划。
他指出,2011年6月中,cpg董事经理蔡隆川按当选议员的要求提呈相关合同,包括管理代理服务合同。文达星问侯文芳在接手合同后是否把合同交给丈夫、或告诉他合同内容,以及他如何得知cpg合同的收费等。
侯文芳答说她没有做出这些行为,也称丈夫“足智多谋”,有办法得到资料。
她说自己只收到一份管理代理合同,并直接交给了时任ahtc主席的林瑞莲。文达星问:“若有人把合同交给了卢仲明,但这个人不是你,那ahtc内部能给他合同的就只有林瑞莲,对吗?”侯文芳不认同地说,也可能是cpg其他人,包括蔡隆川或他助理。
侯文芳被盘问时承认自己作为ahtc副秘书并未履行职责,告知市镇会理事没有展开招标是一项疏失,也没在成为fmss董事和股东后,以书信方式通知ahtc。
文达星另外说,fmss于2011年6月30日发出发票时,侯文芳“假冒”ahtc总经理身份签名。“你明显有利益冲突,却乐于帮ahtc付款,只因这笔钱是给你公司的。”
侯文芳反击说指控“荒谬”,并澄清签名只是代表签收发票。
文达星立即指出,发票是发给ahtc的,而当时蔡隆川是ahtc总经理,为何侯文芳以他的身份签收发票。侯文芳先是说,她以为蔡隆川只受委为ahtc秘书,当时无人担任总经理,而她的盖章和签名只是沿用之前在后港市镇会的盖章和签名,当时因刚接手阿裕尼而尚未更换新盖章。
文达星则引述林瑞莲宣誓书内容说,蔡隆川当时确实是ahtc总经理,而侯文芳“制造上述证据”是要洗脱这个行为的嫌疑,还在法庭上误导众人,实属“另一个你共谋来获得ahtc付款的例子,既不正当,也不诚实”。侯文芳不认同指控。
辩方第六证人、ahtc总经理兼秘书高荣光(59岁)昨天供证时说,侯文芳当年找他同设fmss时,曾表示若后港区市镇事务由管理代理接手后,没被聘用或过档的市镇会员工仍能保住工作。但文达星质疑,成立公司的资本不多,fmss也没其他项目可做,成立的目的就是要后港市镇会员工接手管理整个ahtc。高荣光承认,2011年5月至6月间在公司成立初期,它没有参与竞标其他项目。
林瑞莲不够果断,电脑系统还没到位就答应有关当局接受审计……让没有经验的议员管理市镇会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第一年会有很多问题,需要有能力的人以政治手腕处理问题。
——侯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