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厘务局未能成功起诉逃税逾70亿披索的一名大岷区华商。
上诉院全体法官维持了驳回控告马卡溜?高(音)逃税的裁决。此逃税案源自买卖巴兰玉计市马尼拉湾区的约19公顷填海土地。
法院的裁决表明,由于厘务局请愿中附带的错误证明书或验证书,它对案件没有司法管辖权。
在17页的裁决中,法院说,证明书提到了与高氏之案件无关的一件事,并且甚至没有纠正该错误,这是驳回案件的一个充分理由。
早前,上诉院第一分庭驳回了控告该名商人的逃税诉讼。该名华商涉嫌没有缴纳所得税及增值税。
报告显然示,高氏在2007年和2008年之间,购买了位于巴兰玉计帝罗哈斯大道前滩的10幅土地,总值41亿披索,并且在8个月之后,以84亿披索出售了土地。
在高氏支付了6%及1.5%资本利得税和文件印花税后,巴兰玉计市税收办事处签发出授权注册证书。
但厘务局税务欺诈部表明,该名商人应该被征收12%增值税及32%入息税,因为那些土地是高氏在商业中使用的普通资产的一部分。
上诉院第一分庭显然同意高氏的论点,即该交易只应被征收资本利得税,因为那些土地是未用于商业的资本资产。
高氏说,他没有从事地产,而是从包装及计程车业务。
上诉院驳回对华商70亿元逃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