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30日电 一名27岁香港警员因在4个月内偷拍不同女士的裙底照达311次而被控一项有违公德行为罪及19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30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时承认全部控罪。暂委裁判官刘淑娴将案件押後至8月13日,以待被告的背景报告再作判刑,被告需还柙候判。
案情指,被告朱灏立去年10月在旺角港铁站以手机偷拍正在乘搭电梯的女子裙底,及在油麻地警署当值期间,偷拍一名女同事的裙底。警方後在其手机中搜出相片1628张及影片290段,显示他於2017年7月至10月期间曾先後311次在不同地方拍摄不同女事主的裙底照或影片,在部分相片中事主相貌清晰可见。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在家庭、经济、感情及工作方面於案发前出现翻天覆地变化,为被告带来很大冲击。辩方援引被告的心理报告,称被告因此有严重抑郁症,未能有效控制其於冲动下作出的反社会行为,故望裁判官在量刑时考虑被告背景,强调被告与同类案件的犯案人不同,需要面对抑郁症病情,并非知法犯法的警员。
法官表示,因案情严重,虑及社会对被告作为的厌恶性,加上被告行为涉及不同女性,更在当值期间犯案,故判以社会服务令并不合适。但她续指,需获取被告的背景报告以作出判刑,故将案件押後两星期至8月13日再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