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7月23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一名46岁地盘工人因让女朋友的10岁儿子在停车场内驾车,他则坐在旁边的乘客位,期间车辆撞到停泊的私家车。被告承认没有第三者风险投保情况下,允许他人使用汽车等4项罪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6星期,罚款2000元,停牌12个月。
裁判官判刑时表示,被告的行为损害自身及男童安全,亦应预期停车场内有其他行人及车辆,认为被告罪行严重,必须即时监禁。
事发在今年2月,警方到场将被告拘捕时,男童已离开,被告在警诫下承认犯案。涉案车辆经检验後,发现停车指示灯及尾灯不能正常运作。涉事男童因不小心驾驶、无牌驾驶及驾驶时无第三保等,遭警司警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