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7月1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5名来自两间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受托人的成员,涉嫌讹称永久离港而提早申领共逾82万元的强积金累算权益,早前被廉署起诉分别作出虚假法定声明。5人昨分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及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全部承认控罪,各人将在本月31日至下月2日判刑。审讯期间,有被告求情称屡堕中介借贷陷阱才骗取强积金,惟被裁判官质疑智商。
5名被告中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及认罪的男子郭锦辉(48岁),报称是安装技工,月入1.1万元。案情指,郭於2015年10月15日作虚假声明,向民政处讹称同年12月将永久离港返回内地居住,以提取约24.6万元强积金供款,但最终被廉署揭发,因而被控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罪。
辩方求情指,被告多次堕入中介借贷陷阱才犯案,包括被中介公司诱骗以所住的居屋抵押借贷80万元,及後向对方缴付三分一作手续费,而多次借贷下欠债高达115万元,被告现为还债已将居屋卖掉并已破产,犯案亦是为还债。
裁判官反驳指“佢系正常智商?成三分一做手续费?”下令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案件押後至8月1日判刑。
另外3男1女被告,分别为报称音响技术员的女子曾德秀(29岁)、任职园丁的男子潘有诚(59岁)、无业男子陈俊荣(38岁)及任职侍应的男子邱兆鸿(31岁),4人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及承认控罪,各人涉及违法取回的强积金由约5.4万至24万港元不等,合共约58万元。
裁判官昨批准各人继续保释,女被告曾德秀将在本月31日到庭判刑;另外3名男被告则在8月2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