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5月2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内地残障汉,昨趁“五?一”黄金周骑电动三轮车来港“自驾游”,沿粉岭公路及吐露港公路驰骋,途中多辆汽车擦身而过,险象环生,有网民拍到其“壮举”并放上网公开,引起不少网民哗然;内地汉驱车三十公里,准备穿越狮子山隧道时,在沙田被隧道职员截获,交警方带走调查後获释。
内地男骑电动三轮车穿梭快速公路被截。该名“自驾游”男子姓高(二十九岁),河北人。据他称,年幼时患小儿麻痹症,导致右脚不良於行,领有内地部门发出残障人士证件,平日要用拐杖,至半年前到深圳工作,花三千元网购一辆供残障人士使用的电动三轮车代步。
高趁昨日“五?一”黄金周假期,早上十时经福田口岸来港,准备到湾仔金紫荆广场及山顶观光。高打算乘公共交通工具,但东铁及巴士均因他驾电动三轮车而拒载。高决定“自驾游”,透过手机GPS地图指示,驾电动三轮车驶上粉岭公路及吐露港公路等快速公路,并曾到大埔及沙田商场替三轮车充电及午膳。
高驾车行驶高速公路时,被驾驶人士拍下照片及放上网公开,相中可见他曾驶上往“大埔南”的吐露港公路支路,又沿路肩飞驰,经过科学园及沙田马场,更不时有车辆在身边擦过,险象环生。
至下午四时许,高沿狮子山隧道公路,拟驶入隧道往九龙时,在沙田入口收费亭附近,被职员发现报警。警员赶至将高截停查问,并对他能行驶逾三十公里,未遇交通意外感啧啧称奇,事後安排客货车连人带三轮车送往警署。经调查後,认为高对本港法例不熟悉,对他作口头警告後将其释放。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电动单车及电动滑板车皆属车辆,须登记及领牌照才可行驶。驾驶未领牌车辆,可罚款五千元及入狱三个月。上月二十八日凌晨,四十四岁姓刘男子踩一部电动滑板车在荃湾与的士相撞,刘抛飞堕地受伤,事後更涉六宗罪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