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税法令的征税范围将扩大至柴油驱动的车辆。关税局人员今后也可根据情况,向没遵守四分之三油缸条例的卡车和旅游车开罚单后,允许它离境,但罚款额可能会更高。这是考虑到这类大型车辆未必能在关卡u转。
关税(修正)法案昨天三读通过,其中一项调整是扩大对“摩托燃油”的定义,使它涵盖可驱动车辆的柴油与其他燃油。
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说:“修订关税法令的目的是配合汽油税的政策改变,提高关税局的效率并阐明现有政策。”
他指出,关税法令让关税局有权实行与汽油相关的税收条例。例如,规定新加坡注册车辆离境时得为车油缸打满至少四分之三缸油。随着柴油税去年根据每公升来计算,摩托燃油的定义得扩大至汽油与压缩天然气以外的柴油,以便关税局向这类车辆实行条例。
此外,修订法令让关税局人员有权决定让那些没遵守四分之三油缸条例,却无法u转的车辆先离境,但司机仍得面对罚款。黄循财说,柴油驱动车如旅游巴士和卡车,若在关卡被抓,未必能u转去填满车油缸才离境。基于务实考量,司机应获准离境,与此同时为违例行为负责。关税局会探讨让这些司机面对相对更严的惩罚,以便对那些被要求u转的车辆更公平。
一些修订内容还包括,阐明应缴特别税的计算方式。目前,法令未说明若特别税率在缴税后的中期调整后,该如何处理。财政部长今后有权为更新的特别税率定一个有效日期,以及如何处理少付或多付的情况。
如果要索回多付的税,申请的期限也从一年延长到五年。业者有时在财政年底审查账目后,可能发现为一年前的进口执照申请多付了关税与消费税。调整能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发现错误,也配合消费税法令的时限。同时,关税局取回少付税收的时限也从一年延长到五年,针对欺诈和故意拖欠的情况则没有时限。
法令修订后也阐明对那些在自由贸易区使用货品的征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