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1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高等法院再揭怀疑庭内非法拍摄案件。一名中年妇人,昨晨涉在一宗审讯贩毒刑事案件开庭前用手机在庭内拍摄,她其後被保安员截停及通知法官报警,女事主最後被警员以涉嫌刑事藐视法庭拘捕带署扣查。
被捕妇人姓黎(51岁),据悉持香港身份证,操普通话。案发地点是11楼第二十七号庭,据悉该庭当时正由主审潘兆童暂委法官处理一宗女子贩毒刑事案件,而涉案拍照女子则坐在庭内邻近法官席的第二排公众座位,但其与该案女被告并无关系。
据昨晨在该庭处理该宗毒品案的辩方律师事後表示,其暑期学生当时目睹尚未正式开庭,但庭内已有广播提示市民不可拍照,而该名女子则持手机向法官席及书记方向各按了一下,手机屏面疑有闪动,但看不清楚内容。此时,法官步入法庭正式开庭,该名暑期学生遂将所见情况告诉律师。
该名律师续透露,及至上午10时许散庭时,涉事女子欲离开,但被保安员截停,司法机构最终报警,其後再有警员到场将她带入一间玻璃房问话,其间听到该名女子操普通话。
警方表示,昨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接获司法机构报案,指有人在中区金钟道高等法院庭内拍摄,其後经调查,相信一名女子曾在庭内开庭前拍了两张照片,她涉嫌刑事藐视法庭被捕带署,其後已获释。警方会继续进行深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会向事主发出传票。案件目前列作违反《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交由中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跟进。
司法机构发言人指不评论个别个案。惟一般而言,如法庭范围内怀疑有人拍照,司法机构会了解事件并作出适当跟进,包括有需要时转交警方处理。
据悉,自从上月底内地女子唐琳玲在高院内拍照後,高院内各法庭近日已在开庭前播放钟声并配以广东话、英语及普通话语音提示,提醒公众不得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