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13日电 香港交易所13日宣布,港交所董事会(董事会)已批准与李小加就其出任港交所行政总裁的合约年期续约3年,由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根据港交所的《组织章程细则》,李小加因其集团行政总裁身份,同时也是董事会的当然成员,任期与李小加的雇用年期相同。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70(1)条,李小加续任集团行政总裁须待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书面核准作实,港交所在取得有关核准後将另行刊发公告。
据介绍,李小加於2009年10月加盟港交所,2010年1月16日起出任港交所的集团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港交所透露,李小加的报酬待遇包括年薪931.5万港元、由薪酬委员会建议并经董事会批准的酌情表现花红及/或奬授股份,以及其他实物福利和公积金。(完)